关于选拔学生助理参与校内各部门行政工作的通知


时间:2023-11-28   浏览:0

详细说明

各二级学院:

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活动,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,积累工作经验增加社会阅历,根据厦南洋[201546号文件要求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学生参与校内各部门行政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   选拔对象

全校学生,以14级学生为主。

二、   基本条件

1.     思想要求进步,遵守校规校纪,综合表现良好;

2.     性格开朗活泼,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,善于沟通;

3.     有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,能较好运用办公软件;

4.     学生干部优先考虑;

三、   选拔方式

遵循自愿原则,通过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,由校团委统一审核后交学校人事部门核定确认人选。

四、   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

学生助理报名表、汇总表纸质版(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办公室邮箱54986095@qq.com)于5月27日15:00前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汇总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。

 

校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5年5月25